加州裸体法律:州和联邦法律,州立公园政策

如果你想享受加利福尼亚的服装选择海滩之一,你需要知道有关的法律,然后再去。 这是一个复杂的情况,法律取决于你去哪里。

您可以通过转而 选择加利福尼亚 的私人拥有的 服装度假胜地 来避免法律上的麻烦。

加州联邦土地上的裸露

没有联邦法律禁止裸露,但这也不是一个有保证的权利。

这意味着州,县和地方法律可以优先。

联邦土地包括位于金门国家游乐区的旧金山Point Reyes National Seashore和海滩。

加利福尼亚州裸体法

该法适用于加州任何地方的公共场所。 1972年的一个加利福尼亚法庭判决,仅仅是沙滩裸露并不是不雅暴露。 但是,不同的地方有严格的反裸露法(特别是圣巴巴拉和洛杉矶县)。 在这些地方,沙滩裸露会给你一个引用和一个罚款,没有任何问题要求。

对于有服装选择性海滩的其他县,法律总结在县海滩指南中, 您可以通过该指数访问该指南。

加州法典第314-318.6条(截至6/2016)说:

任何人如果故意猥亵,或者:1.将他的人或其私人部分暴露在任何公共场所或任何其他人因此而冒犯或惹恼他人的地方;或2.采购,或协助任何人揭露自己或参加任何模特艺术家展览,或自行举办任何其他展览以供公众观看,或任何数量的人物的观点如冒犯体面,或适应激发或思想或行为,犯有轻罪。“

它继续说:

“任何违反本条第1款的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车辆的第635节规定的有人居住的房屋或拖车教练或任何其他建筑物的有人居住的部分后,可在该州处以监禁监狱或县监狱不超过一年。

根据本节第1分节的规定进行的第二次和随后的每次定罪,或在根据第288条进行的先前定罪后,本节第1分节首次定罪后,如此定罪的每个人均犯有重罪,并可处以监禁状态监狱。”

加利福尼亚州立公园裸露规则

加利福尼亚州的许多海滩都在州立公园。 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因地区而异,更有可能是穿着游客向公园护林员投诉的地方。

“加利福尼亚州行政法典”第14条第4322款关于国家公园中的裸露内容的第4322条规定:“ 任何人在任何单位内都不得裸露,除非该部门为此目的而设立的授权区域。在脱去衣服的状态下露出任何女性人的任何人的耻骨或肛门部位或生殖器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人的乳房的任何部分或位于其乳晕下方的乳房的任何部分。

所有部分均为轻罪,最高可处90天监禁和/或罚款1,000美元。“

该法规允许留出特定的服装可选区域,但公园部门没有利用这一点。 相反,国家公园巡游者根据一项名为“Cahill”政策的政策运营了多年,该政策以一位前公园董事的名字命名:

“该部门的政策规定,国家公园系统内的裸体日光浴条例的执行只能在私人公民的投诉下进行。

只有在企图自愿遵守规定之后,才能进行引用或逮捕。“

但是,当卡希尔政策写成时,公众对裸体的立场比现在更加自由。 你可以在Bay Area Naturists网站上找到更多关于它的细节。

最有可能提出投诉的人也是最不可能去国家沙滩的偏远地区努力的地方,因此这些地区已成为可选服装。 如果你留在这些地方,你不会感到困扰。 如果游侠出现并要求你穿上你的衣服,不要争辩。 遵守并保持一天的其余时间避免引用。 如果你从单纯的日光浴过渡到其他活动,你可以(也可能会)根据上面引用的加利福尼亚刑法第314条进行起诉。

任何被定罪的人都将作为性犯罪者进行终身注册。